第一版主 各党支部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,依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》《第一版主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等有关规定,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现状,经研究决定开展部分空缺岗位科级干部选任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1.坚持党管干部、党管人才;
2.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五湖四海、任人唯贤;
3.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;
4.政治过硬、敢于担当、锐意改革、实绩突出、清正廉洁;
5.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与人岗相适相结合;
6.注重年轻干部培养,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。
二、选任职位及数量
第一版主 团委副书记兼学工秘书(副科级)1名
三、任职资格与条件
符合《第一版主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。
四、选任程序
1.民主推荐。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。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。
2.确定建议人选。学院党委综合谈话调研和会议推荐情况,提出岗位人选初步建议,进行资格审查,经学院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产生建议人选,向分管(联系)校领导汇报后,报组织部。
3.确定考察对象。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,对建议人选进行审核和研究,听取分管(联系)校领导意见,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,报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后,反馈至学院党委。
4.组织考察。学院党委组织考察组,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,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。召开学院党委会议,对考察情况进行研究,形成拟任人选建议并报组织部审核。
5.研究决定。组织部将拟任人选建议提交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并进行任前公示。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,下发文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。
五、工作纪律与要求
1.要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纪律要求,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和奋发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。对违规违纪行为,一经查实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2.参与选拔任用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,认真履行职责。在参与民主推荐、酝酿、组织考察、讨论决定等工作过程中,要严守秘密。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的,将进行责任追究。
3.学校纪委负责对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,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要积极参与监督。
干部选拔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:
纪委办公室:2871201;[email protected];
党委组织部:2871430;[email protected];
第一版主 党委:
联系电话:0553-2871005;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中共第一版主 委员会
2026年6月22日